鄯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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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自治区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乡村振兴先进典型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经逐级推荐、严格审核,综合评审,并经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对推荐上报的自治区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一、自治区乡村振兴先进集体推荐名单(共1个)

1.鄯善县吐峪沟乡吐峪沟村村民委员会

二、自治区乡村振兴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共2名)

1.阿卜来克·艾什热普。男,维吾尔族,1981年6月生于吐鲁番市高昌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鄯善县鲁克沁镇英夏买里村党支部书记,鄯善县吉丰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

2.胡秀梅。女,汉族,1978年9月生于吐鲁番市鄯善县,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鄯善县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科副科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共五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鄯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

联系人:甄国鹏联系电话:8381503  19999510002

中共鄯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