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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第9期)

发布时间:2024-10-2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8月,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鄯善县木塔力甫斯义提蔬菜摊销售的甜椒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4日,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鄯善县木塔力甫斯义提蔬菜摊内经营的甜椒(购进日期2024年8月13日)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9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未申请复检),同时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了15公斤,6公斤销售给了抽样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剩余已全部销售。销售价为8元/公斤,货值金额120元,违法所得120元。

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行为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分别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能够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并给予5000元罚款。

三、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