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区域养老投资环境简介
鄯善县隶属吐鲁番市,位于天山东部南麓的吐鲁番盆地东侧,西距乌鲁木齐280公里,距吐鲁番市90公里,东距哈密340公里,兰新铁路、兰新高铁、连霍高速、亚欧光缆、西气东输管线贯穿全境,有鄯善火车站、高铁鄯善北站、高铁吐哈站三座火车站,是全国唯一有3座火车站的县城,距吐鲁番机场104公里,是乌鲁木齐一小时经济圈的重要构成部分,全县总面积3.98万平方公里,辖3乡7镇1个国营农场1个省级工业园区,71个行政村、31个社区(其中:农村社区11个),总人口24.23万人,其中全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7万人,占总人口的11.19%;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843人,占总人口的1.17%。
二、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
(一)审批条件
1、举办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符合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4、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5、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三、投资审批流程
(一)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自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起,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实行备案管理制。尚未完成审批的,应当终止审批并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已经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再换发许可证。
(二)法人登记工作
1.设立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举办者设立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民政部门作为主管单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或审批机关申请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对批准成立登记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所属地民政负责社会组织登记部门履行登记管理机关具体职责,负责养老服务业务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具体职责。
2.设立民办经营性养老机构。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举办者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对批准成立登记的民办经营性养老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所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登记管理机关具体职责,民政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具体职责。民政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信息推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对接,及时掌握养老机构企业法人登记信息。
四、联系方式
地址:鄯善县木卡姆路38号
电话:0995—8387890、8381298
传真:0995-838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