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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补助资金补助政策标准

发布时间:2025-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政策依据:《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农业生产救灾)的通知》(吐市财农〔202524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八批)的通知》(吐市财农〔202528号)。

补贴范围:用于补助2025年经各乡镇场核实上报的受灾农作物恢复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相关服务给予补助。

补贴对象:吐峪沟乡、鲁克沁镇、达浪坎乡、迪坎镇农业生产中遭受灾害的农户、种植大户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规模化生产主体)。

补贴标准:根据2025年各乡镇上报灾情统计数据,结合上级下达我县的农业防灾减灾补助资金额度统筹分配资金,补助标准为19.77元/亩,专项用于2025年受灾农作物灾后恢复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相关服务支出予以补助。

申请程序:1.个人申请;2.所在村(社区)资料收集初审;3.所在乡镇资料整理复审;4.提交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备案;5.所在乡镇、村(社区)公示;6.提交财政发放;7.县级财政和农业农村局定期监督检查。

咨询电话:0995-8380662

受理单位:鄯善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按上级部门要求

补贴结果:按时发放补贴资金

监督渠道:

鄯善县农业农村局:0995-8380662

鄯善县财政局:0995-838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