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城规〔202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城镇供水服务》(GB/T 32063)》的文件要求,确保我县火车站镇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鄯善县火车站镇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一、火车站镇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
(一)鄯善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 阿合买提·艾买提
(鄯善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联系电话: 0995-8388909
职 责:统筹负责水务系统火车站镇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运行管理经费筹措落实,制定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明确有关部门火车站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李理 (鄯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联系电话: 0995-8398210
职 责:负责火车站镇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火车站镇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岳勇 鄯善县山河水务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经理
联系电话:13999691518
职 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鄯善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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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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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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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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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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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镇净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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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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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9969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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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饮水安全的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全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协调项目组织实施,防止偷水、破坏供水设施等现象发生。
二、火车站镇饮水安全管理三项制度
(一)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鄯善县山河水务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
(二)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按照《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执行管理。
(三)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自收自支,保本微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