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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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城区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城规〔202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城镇供水服务》(GB/T 32063)的文件要求,确保我县城区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鄯善县城区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一、城区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

(一)鄯善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 阿合买提·艾买提       ( 鄯善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联系电话: 09958388909

责:统筹负责水务系统城区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运行管理经费筹措落实,制定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明确有关部门城镇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李理 (鄯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联系电话: 09958398210

责:负责城区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城镇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凌 健 (鄯善县山河水务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经理)

联系电话:18709955666

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鄯善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序号

水厂名称

责任人

服务电话

1

城区备用水厂

18709955666

2

柯克亚净水厂

职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城镇饮水安全的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全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协调项目组织实施,防止偷水、破坏供水设施等现象发生。

二、 城区饮水安全管理三项制度

(一)县级城区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鄯善县山河水务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

(二)城区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按照《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执行管理。

(三)城区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自收自支,保本微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