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责任部门:县交通局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行使层级:县级
五、设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 800 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 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52 号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1 年以上;(二)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三)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六、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七、收费标准:无
八、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九、办理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鄯善镇新楼兰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柳中路3089号2楼 85、86、87窗口。
十、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送达
十一、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30至13:30
下午:16:30至20:00
冬季上午:10:00至13:30
下午:15:30至19:30
十二、承诺办结时限:10天
十三、法定办结时限:20天
十四、申请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3.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4.进站协议
5.《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6.拟聘用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承诺书
7.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客运)
8.经办人身份证件(非本人办理时提供)
9.授权委托书(非本人办理时提供)
10.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件
十五、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995-8381408
投诉电话:0995-838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