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鄯善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正常结余资金实施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乡振〔202132号)第十七条“项目产生的结余资金由县级领导小组重新安排用于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的项目”要求,现将鄯善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正常结余资金实施计划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类型: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正常结余资金185.6万元。

二、项目计划安排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正常结余资金185.6万元,主要实施:辟展镇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280盏)、七克台镇公共照明设施维修项目、东巴扎乡塔乌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

监督电话:12317

0995-8381639(鄯善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0995-8384848(鄯善县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附件:鄯善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正常结余资金实施计划公示表

鄯善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