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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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鄯善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持续深化更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持续深化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号)文件要求,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更新成果纳入“一张图”,全面应用于日常项目用地权属审核、土地征收储备供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国土变更调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工作,要确保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现实性、可靠性,在扎实做好日常动态更新基础上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每年底组织“回头看”,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进行整理核实、查漏补缺,予以补充完善、定期更新,确保鄯善县有序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应用工作。

经初审,我县拟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部分进行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更新内容进行公告,请各相关权利人前往鄯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核对,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土地权利有效,将予以注册登记,并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点: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