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政策内容 政策依据 政策时限 享受主体 单位
30 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同时,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 《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2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 参照自治区时限执行 旅行社 鄯善县文旅局
31 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3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 参照自治区时限执行 各类旅游企业参保人员 鄯善县文旅局
32 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4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 参照自治区时限执行 重点旅游企业、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 鄯善县文旅局
33 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5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 参照自治区时限执行 酒店服务业 鄯善县文旅局
34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 《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6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 参照自治区时限执行 旅行社等会展承办主体 鄯善县文旅局
35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7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 参照自治区时限执行 重点旅游企业 鄯善县文旅局
36 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的积极作用,建立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 《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8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 参照自治区时限执行 旅行社、涉旅小微企业 鄯善县文旅局
37 对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建设的工业项目,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50%确定。其中,对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国有未利用地的工业项目,按上述标准的30%执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 长期执行 招商引资企业 鄯善县商工局
38 对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建设的工业项目,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50%确定。其中,对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国有未利用地的工业项目,按上述标准的30%执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 长期执行 招商引资企业 鄯善县商工局
39 用足用好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政策。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着力加快外贸创新发展。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开展品牌培育、跨境电商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网上交流、供需信息对接等服务。支持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加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推动传统企业触网上线,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扩大贸易规模。 《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 参照自治区时限执行 外贸企业 鄯善县商工局
40 推进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组织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区外境外各类展会、推介会等贸促活动,积极搭建政银合作平台,开展跨境撮合服务,推动中小企业与周边国家在促进政策、贸易投资、科技创新等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为我区中小企业“走出去”创造有利条件。 《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 参照自治区时限执行 中小企业 鄯善县商工局
41 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2年12月31日 二手车交易市场 鄯善县商工局
42 企业生产用电补贴:按自治区确定的纺织服装生产企业到户综合电价0.38元/千瓦时为基准,以用户实际用电价格0.35元/千瓦时为起点,财政对差额电价部分0.03元/千瓦时给予补贴;企业贷款贴息:补贴内容和标准与中央专项资金补贴内容和标准一致(详见第五条有关内容),中央专项资金对企业贷款贴息不足部分,从自治区专项资金中支出 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2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参照自治区时限执行 纺织服装企业 鄯善县商工局
43 加大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的中小企业账款,持续畅通清欠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渠道,全力做好问题线索核查督办,对中小企业投诉无分歧欠款做到应清尽清;对清偿确有困难的,12月底前明确还款计划,存在分歧的账款通过调节、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加快完善手续资料,督促欠款单位、拖欠企业和审计单位三方联系对接,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审计等档案资料,为顺利推进清欠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垫资建设,从源头防范拖欠形成“三角债”,有效杜绝新增欠款。 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参照自治区时限执行 中小民营企业 鄯善县商工局
44 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 《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   发展光伏、风电新能源企业 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45 对中西部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15%执行。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50%执行。国有未利用地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的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
长期执行 开发建设工业用地企业 鄯善县自然资源局
46 将污染治理及环保管理水平先进、守法状况良好、具备在线(用能、用电)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条件、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信息公开要求、近一年无环境突发事件和环境信访投诉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其充分信任和支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调研指导,正面清单企业被列入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范围的,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 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0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 正面清单有效期一般为3年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鄯善县分局
47 邀请自治区专家免费为全县危化、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 / 长期执行 负责监管的全县危化、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企业 鄯善县应急管理局
48 常态化推进“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企业抓落实”监管模式,分批次委托专家对危化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重点生产企业免费提供安全诊断、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安全评估、评价工作。 / 长期执行 负责监管的全县危化、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企业 鄯善县应急管理局
49 联合人社局加强工伤保险预防能力建设,设时开展工伤预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企业对从事工伤保险人员专门培训,对事故进行分析和研究,堵塞管理漏洞,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 / 长期执行 负责监管的全县危化、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企业 鄯善县应急管理局
50 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与能耗在线监测分析能力建设项目,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给予补助。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1年全社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吐市发改产环〔2021〕145号) 2021年-2022年 鄯善隆盛碳素制造有限公司,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合盛(鄯善)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鄯善恒昌铸造有限公司 鄯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1 组织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加大农机报废补贴政策实施力度,确保全县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覆盖率达到90%。 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2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发〔2022〕61号九方面46项 新疆出台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 2022年 符合内容的相关农机企业 鄯善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52 质计所减免使用计量器具单位或个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费。主要包括燃油加油机、加气机、血压计、压力表、天平、燃气表、地磅、台秤、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费都免费检定。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以及《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家检财函<2017>140号) 长期执行 使用计量器具单位或个体 鄯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3 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时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中小微企业及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免费帮助企业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服务。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劳动用工、合同履行、劳资等相关纠纷、诉讼和其他专项服务费用,按照弱势群体服务标准给予减免费用,同时,按照“快立、快审、快裁、快结”的原则,简化处理程序,缩短处理时限;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行业调解工作室,积极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调解矛盾纠纷,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因疫情造成的合同纠纷、劳资纠纷激化;加强法律援助,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等紧急情况,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参照自治区时限执行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鄯善县司法局、人社局